問題詳情

10 關於司法機關適用法律的原則,下列何者不屬之?
(A)須受上級指揮監督
(B)不得拒絕適用法律
(C)一事不再理
(D)不告不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83677
統計:A(6123),B(473),C(150),D(18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法律與動產不動產、【訴願不受理或駁回】、歷史法學派

用户評論

061】評論

(A)是行政機關適用法律之原則喔!!

gimmy】評論

司法機關適用的法律原則(一)不告不理之原則--乃指無論民事案件或刑事案件,非經當事人之請求或追訴,法院不得自行審判。申言之,民事案件應經原告之請求(起訴),或被告之提起反訴(民事訴訟法第二五九條第一項),在刑事案件應經檢察官依法提起公訴(刑事訴訟法第二一五條),或由犯罪被害人或尤其特定厲害關係人提起自訴(刑事訴訟法第三一九條第一項),法院始得審理,以適用法律。(二)一事不再理原則--乃指經判決確定之案件,除有法定再審原因或得提起非常上訴者外,法院不得對於同一案件再為審理;當事人對於該已受判決之事項亦不能再行起訴。(三)不得拒絕審判原則--法官不得以法文不明或不備為理由而拒絕審判,法律的規範,實...

小熊】評論

司法機關(法院)適用法律之原則:不告不理...

9】評論

司法機關適用法律,由各級法院為之,不受干涉,但須遵守以下原則:1. 不告不理:除非有人提出告訴,法院不得對法律爭議逕為裁判。2. 不得以法律有瑕疵而拒為裁判:民法不明不備,法官要解釋、類推、補充或造法後據以裁判。但刑法不明不備時,須嚴格遵守「罪刑法定主義」,只能依據行為發生時的法律規定,才得以論罪科刑,否則,行為雖然不倫無道,被社會所共同唾棄指責,但仍不得對之施以罪刑。3. 依法審判,且不得拒絕適用法律:我國各級法院法法官並沒有違憲審查權,對於可能牴觸憲法的法令,法官只能暫停訴訟程序,將該法律聲請大法官解釋,等是否牴觸憲法疑慮澄清後,再依法進行審判,也就是說各級法院法官不可以自己認定法令違憲而拒絕適用。4. 法庭以外處所不得裁判:法官和法庭是彰顯法律權威公信的兩項要件。只有法官才可以對犯罪者審問和處罰,而法官則必須在法庭內才可以行使審判權。5. 一事不再理:訴訟案件一經裁判確定,當事人就不得再對同一事件提起訴訟,否則法院定紛止爭的目的,將永遠無法達成。所謂裁判確定,係指當事人不再上訴,或者是裁判已經是最終審級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