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下列何種繼承權喪失之事由,嗣後不能經被繼承人之宥恕而回復其繼承權?
(A)隱匿被繼承人關於繼承之遺囑
(B)以詐欺方法使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
(C)以脅迫方法妨害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遺囑之變更
(D)故意致被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徒刑之宣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5514
統計:A(484),B(317),C(339),D(7787),E(0)

用户評論

Wilson Wang】評論

換句話說 民1145 第1款 第5款 不得繼承遺產囉?

gimmy】評論

我真的覺得我國文不好...宥恕- 寬諒。 也等於原宥、 幸若獲宥、 宥過、 宥罪都有寬恕、原諒、赦免的意思

小袋】評論

第 1145 條

檔案室三色貓在雞蛋花下吃孔】評論

第1145條: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喪失...

snoopy75smb】評論

(A)隱匿被繼承人關於繼承之遺囑(X)(B)以詐欺方法使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X)(C)以脅迫方法妨害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遺囑之變更(X)(D)故意致被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徒刑之宣告(O;犯第一款之繼承人雖得宥恕,仍喪失繼承權)民法 第 1145 條 (繼承權喪失之事由)

OAOA現在就是永遠】評論

不可原諒、不可繼承:故意致死、虐待、侮辱可原諒、可繼承:脅迫、詐欺、偽造、變造、隱匿、湮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