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de】評論
第 25 條
【WIZ*ONE】評論
計算說明如下:1.所得額=2.5億元×15%=3,75...
【羽星彥宇】評論
總機構在境外,在境內提供技術服務按15%計算營利事業所得額2.5億×0.15=37,500,000應納稅額:稅率20%按營所稅(所得額超過新臺幣12萬未逾50萬元)稅率:109年度起全面恢復20%,110年申報不再有差別稅率 107年財政部推動的所得稅制優化方案,營所稅稅率由17%調升至20%37500000 × 20% =7,5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