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甲公司之會計年度採曆年制,106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於 107 年 12 月完成申報,申報虧損數額 300 萬元,依現行所得稅法規定,此筆申報虧損數額可從以後年度純益額中扣除的最後年限為何?
(A) 111 年度
(B) 116 年度
(C) 117 年度
(D)不適用盈虧互抵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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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WIZ*ONE】評論

說明如下:以往年度營業之虧損,不得列入本...

仙仙】評論

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時間5/1到5/3...

蘇威豪】評論

準時申報,仍需會計師簽證或採用藍色申報書申報才能合乎盈虧互抵之規定

Ling Mei】評論

所得稅法 第 39 條以往年度營業之虧損,不得列入本年度計算。但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會計帳冊簿據完備,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均使用第77條所稱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申報者,得將經該管稽徵機關核定之前10年內各期虧損,自本年純益額中扣除後,再行核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