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以下關於個別化教育計畫(IEP)的說明,哪一項是不正確的?
(A)IEP 會議的召開應該預先調查家長方便的時間
(B)IEP 會議每學期應召開一次,由校長主持
(C)IEP 中應包括不同領域的學年和學期目標
(D)特教老師為 IEP 的主要管理者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31715
統計:A(16),B(514),C(47),D(41),E(0)

用户評論

107考取特教正式教師】評論

想問樓上的至少召開一次的法源在哪裡?(我找不到QQ)還有開三次的法源呢?我記得每學期至少招開一次的是"特推會"和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是不一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第 4 條 本會置委員十三人至二十一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校長兼任之,其餘委員,由校長就處室(科)主任代表、普通班教師代表、特殊教育教師代表、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家長代表、教師會代表及家長會代表等遴聘之。委員任期一年,期滿得續聘之。前項委員之組成,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委員於任期中因故出缺無法執行職務或有不適當之行為者,由校長依前二項規定遴聘適當人員補足其任期。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校長指派具特殊教育專...

lily_yen17】評論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 9 條本法第二十八條所稱個別化教育計畫,指運用團隊合作方式,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個別特性所訂定之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計畫;其內容包括下列事項:一、學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二、學生所需特殊教育、相關服務及支持策略。三、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達成學期教育目標之評量方式、日期及標準。四、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五、學生之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前項第五款所定轉銜輔導及服務,包括升學輔導、生活、就業、心理輔導、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等項目。參與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人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特殊教育及相關教師、學生家長;必要時,得邀請相關專業人員及學生本人參與,學生家長亦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