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ro】評論
本法第三條第九款所稱學習障礙,統稱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 顯現出注意、記憶、理解、知覺、知覺動作、推理等能力有 問題,致在聽、說、讀、寫或算等學習上有顯著困難者;其 障礙並非因感官、智能、情緒等障礙因素或文化刺激不足、 教學不當等環境因素所直接造成之結果。 前項所定學習障礙,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 一、智力正常或在正常程度以上。 二、個人內在能力有顯著差異。 三、聽覺理解、口語表達、識字、「閱讀理解」、書寫、數學運 算等學習表現有顯著困難,且經確定一般教育所提供之 介入,仍難有效改善。
【BerryCat】評論
http://www.terc.tp.edu.tw/more.php?id=10088學習障礙鑑定工具新舊測驗運用參考(新測驗以粗斜體顯示) 學障篩選階段(魏氏智力測驗在85分以上或臨界智能但具有符合一般學生能力資料者) 探討層面國小(含國小升國中)國中 備註識字量中文年級認字量表或國字測驗中文年級認字量表或常見字流暢性測驗 閱讀理解閱讀理解篩選測驗 國民中學閱讀推理測驗 數學能力基礎數學篩選量表基礎數學篩選量表 寫字看注音寫國字看注音寫國字 國民中學中文聽寫測驗 國中在校生若識字量很低,約在小三程度以下者,可使用「看注音寫國字」測驗,但需用年級等量分數閱讀流暢性上述篩選測驗在切截點以上,但作答速度慢(中文年級認字量表約10分鐘以上,閱讀...
【Teacher Star】評論
學障國小階段篩選工具:1.中文年級認字量表或國字測驗。2.閱讀理解篩選測驗。3.基礎數學篩選量表。4.看注音寫國字。(B)應改成閱讀理解測驗
【mouse v】評論
聽覺理解、口語表達、識字、閱讀理解、書寫、數學運算等學習表現有顯著困難,且經確定一般教育所提供之介入,仍難有效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