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 依據「特殊教育法」第9 條的規定,各級政府應按年從寬編列特殊教育之預算,在中央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的百分之多少?
(A)百分之一點五
(B)百分之二點五
(C)百分之三點五
(D)百分之四點五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66216
統計:A(19),B(48),C(44),D(56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教育法規大意(核心法規分析)

用户評論

Cheng-Chian W】評論

第 9 條各級政府應從寬編列特殊教育預算,在中央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四.五;在地方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五。地方政府編列預算時,應優先辦理身心障礙教育。中央政府為均衡地方身心障礙教育之發展,應補助地方辦理身心障礙教育之人事及業務經費;其補助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後定之。

皮諾丘】評論

特殊教育法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04 月 24 日第 9 條各級政府應從寬編列特殊教育預算,在中央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四.五;在地方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五。地方政府編列預算時,應優先辦理身心障礙教育。中央政府為均衡地方身心障礙教育之發展,應補助地方辦理身心障礙教育之人事及業務經費;其補助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後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