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 Pink】評論
民法1067有事實足認其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者,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得向生父提起認領之訴。前項認領之訴,於生父死亡後,得向生父之繼承人為之。生父無繼承人者,得向社會福利主管機關為之
【fuzzy3763】評論
上了考場誰有辦法去記得民法1067條是啥內容?法緒也是...包山包海...包很大...
【jessica】評論
1067條的例子好像是說:王永慶的非婚生子女要認祖歸宗的案子。給你參考。
【Richco(五等已上榜,】評論
民法1067 有事實足認其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者,「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得向生父提起認領之訴。│前項認領之訴,於生父死亡後,得向﹝生父之繼承人﹞為之。生父無繼承人者,得向﹝社會福利主管機關﹞為之。││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