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訴訟條件包括形式訴訟條件及實體訴訟條件,下列應不起訴之原因,何者屬於欠缺形式訴訟條件之情形?
(A)曾經判決確定
(B)曾經大赦
(C)追訴權時效已完成
(D)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其告訴或請求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56171
統計:A(23),B(34),C(91),D(88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免訴判決】 & 【不受理判決】

用户評論

Karen Lai】評論

補充:「訴訟條件」依其僅從形式上判斷或須涉及實體面判斷又可分為:形式性訴訟條件(即程序條件)及實體性訴訟條件(即訴追條件)。 (一) 形式性訴訟條件 形式性訴訟條件乃以有關程序上之事由做為訴訟條件,欠缺此種要件,法院應以不受理或管轄錯誤之判決,結束訴訟程序。關於應為不受理之情形,規定於刑訴法三0三(註一)及三0四條(註二)。 (二) 實體性訴訟條件 實體性訴訟條件乃以有關實體之事由做為訴訟條件,欠缺此種要件,則應以免訴判決,結束訴訟程序。關於應為免訴判決之情形,規定於刑訴法三0二條(即曾經判決確定者;時效已完成者;曾經大赦者;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

@@】評論

形式:303條(不受理)、304條(管轄錯誤)實體:302條(免訴判決)

Lyu CingYan】評論

9款應該是便宜考量~它還是有處罰條件~

】評論

形式:303條(不受理)、304條(管轄錯誤)實體:302條(免訴判決)

跟自己軋車~軋水車( •】評論

終局判決:1.實體判決:有罪判決299、無罪判決301

syuan】評論

形式:303條(不受理)、30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