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ren Lai】評論
補充:「訴訟條件」依其僅從形式上判斷或須涉及實體面判斷又可分為:形式性訴訟條件(即程序條件)及實體性訴訟條件(即訴追條件)。 (一) 形式性訴訟條件 形式性訴訟條件乃以有關程序上之事由做為訴訟條件,欠缺此種要件,法院應以不受理或管轄錯誤之判決,結束訴訟程序。關於應為不受理之情形,規定於刑訴法三0三(註一)及三0四條(註二)。 (二) 實體性訴訟條件 實體性訴訟條件乃以有關實體之事由做為訴訟條件,欠缺此種要件,則應以免訴判決,結束訴訟程序。關於應為免訴判決之情形,規定於刑訴法三0二條(即曾經判決確定者;時效已完成者;曾經大赦者;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
【@@】評論
形式:303條(不受理)、304條(管轄錯誤)實體:302條(免訴判決)
【Lyu CingYan】評論
9款應該是便宜考量~它還是有處罰條件~
【瑄】評論
形式:303條(不受理)、304條(管轄錯誤)實體:302條(免訴判決)
【跟自己軋車~軋水車( •】評論
終局判決:1.實體判決:有罪判決299、無罪判決301
【syuan】評論
形式:303條(不受理)、30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