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moler Teac】評論
十三、澱粉之製造、加工、調配業者,應就下列事項,對其澱粉產品之原料或成品,每季或每批檢驗至少一次:(一) 澱粉產品應就其農產植物原料檢驗真菌毒素、農藥殘留、重金屬或其他依衛生安全風險擇定之衛生管理項目。(二) 澱粉產品應就其成品檢驗順丁烯二酸(酐)或其他依衛生安全風險擇定之衛生管理項目。澱粉之輸入業者,就其澱粉產品,每季或每批檢驗順丁烯二酸(酐)或其他依衛生安全風險擇定之衛生管理項目至少一次。https://consumer.fda.gov.tw/Law/Detail.aspx?nodeID=518&lawid=659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評論
十三、澱粉之製造、加工、調配業者,應就下列事項,對其澱粉產品之原料或成品,每季或每批檢驗至少一次:(一) 澱粉產品應就其農產植物原料檢驗真菌毒素、農藥殘留、重金屬或其他依衛生安全風險擇定之衛生管理項目。(二) 澱粉產品應就其成品檢驗順丁烯二酸(酐)或其他依衛生安全風險擇定之衛生管理項目。澱粉之輸入業者,就其澱粉產品,每季或每批檢驗順丁烯二酸(酐)或其他依衛生安全風險擇定之衛生管理項目至少一次。https://consumer.fda.gov.tw/Law/Detail.aspx?nodeID=518&lawid=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