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rcury】評論
告訴乃論:須由告訴人先提出,檢察官不能主動偵辦,通常為私人/個人之訴,例如通姦、相姦、傷害、過失傷害、誹謗、公然侮辱、毀損等罪。非告訴乃論:無論告訴人提不提,檢察官知悉後都得辦理之訴,通常為有礙國家法益之訴,例如殺人、放火、竊盜、強盜等罪。
【mitale723】評論
勞資爭議調解應該很容易被搓湯圓搓掉吧...
【Pei*】評論
勞資爭議調解應該很容易被搓湯圓搓掉吧...
【吃貨鯰魚(地特四等社行探花】評論
除了非告訴乃論的刑事案件之外其餘都可以調解
【Shrila】評論
鄉鎮市調解條例 第 1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