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 Gachi】評論
第 259 條 被告於言詞辯論終結前,得在本訴繫屬之法院,對於原告及就訴訟標的必須合一確定之人提起反訴。 第 260 條 反訴之標的,如專屬他法院管轄,或與本訴之標的及其防禦方法不相牽連者,不得提起。 反訴,非與本訴得行同種之訴訟程.....看完整詳解
【lain13413】評論
【反訴】(A)錯,無此規定★★★260★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