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 某甲為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期貨經紀商,未向主管機關申報核備開始營業,即先行接受期貨交易人委託下單,該行為是否違反期貨交易法之規定?若是,其罰則為何?
(A)是,並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八十萬元以下罰金
(B)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百四十萬元以下罰金
(C)是,主管機關可對期貨經紀商處新臺幣十二萬元以上二百四十萬元以下行政罰鍰
(D)並未違反期貨交易法之規定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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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阿星】評論
期貨交易法第 18 條期貨交易所於開始或...
【cc】評論
未向主管機關申報核備開始營業,即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