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評論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2 條(A)法規應規定施行日期,或授權以命令規定施行日期。 第 13 條(B)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 第 14 條(C)(D)法規特定有施行日期,或以命令特定施行日期者,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有關法律之生效,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法規應規定施行日期或授權以命令規定施行日期 (B)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發生效力(C)法規特定有施行日期,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 (D)以命令特定施行日期者,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
【再混就等死】評論
《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三章 法規的施行&生效 §12 : 「法規應規定施行日期,或授權以命令規定施行日期。」 §13 : 「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 §14 : 「法規特定有施行日期,或以命令特定施行日期者,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 §15 : 「 法規定有施行區域或授權以命令規定施行區域者,於該特定區域內發生效力。」 明定和特定,確認清楚就很好...
【訪客030】評論
第13條的3日要將公布日計算進去也就是說1/1日公布,1/3發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