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關於修憲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由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提出修憲案,經立法院議決
(B)由總統提出修憲案,提請立法院複決
(C)由立法院提出修憲案,經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
(D)由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五以上連署提出修憲案,經立法院議決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66667
統計:A(11),B(2),C(30),D(2),E(0)

用户評論

Vita】評論

公投nn提案-最近總副大選選舉人總數萬分之一nn連署-最近總副大選選舉人總數1.5%nn通過-nn1.必須有效投票達全國投票權人1/4以上(450萬人)nn2.同意不同意即過關(簡單多數決)

k8750500】評論

【憲法修改】 立委1/4提議,3/4出席,出席委員3/4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領土變更案】 全體立委1/4提議,全體立委3/4出席,出席委員3/4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不得變更之。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關於修憲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由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提出修憲案,經立法院議決 (B)由總統提出修憲案,提請立法院複決 (C)由立法院提出修憲案,經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 (D)由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五以上連署提出修憲案,經立法院議決

每天朝目標邁進】評論

V.S. 不信任案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II三、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你,聯合三分之一的立委倒閣你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提倒閣三天後,兩天內記名投票(讓你知道誰要倒閣你?)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二分之一的立委贊成(比連署的三分之一還多,贏了!),行政院長要在十日內快點走人。 行政院長:你讓我下台,玉石俱焚,叫我老大處罰你!;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倒閣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一年內別再提,不然會被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