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ame】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1項:行政機關得依法規將其權限之一部分,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辦理。
【洪鳴聰】評論
所以行政助手是委託私人,但不包括民間團體 是嗎?
【p101423704】評論
樓上,不是喔!是看有沒有授權行使公權力
【fox3108】評論
行政委託:行政機關委託私人行使公權力。交通部委託遠通執行高速公路收費行為,該「收費行為」是否為公權力行政?抑或只是私經濟行為?行政機關委託私人代為行使私經濟行為,是否應同健保特約事項,以「行政契約」來解較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