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非法律明確性原則之判斷基準?
(A)為受規範者所得預見
(B)手段與目的間需具有實質關聯性
(C)可經由司法審查加以確認
(D)意義非難以理解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36466
統計:A(101),B(1442),C(225),D(190),E(0)

用户評論

喬治小肥肥貓】評論

大法官釋字 第432號:法律明確性之要求,非僅指法律文義具體詳盡之體例而言,立法者於立法定制時,仍得衡酌法律所規範生活事實之複雜性及適用於個案之妥當性,從立法上適當運用不確定法律概念或概括條款而為相應之規定。有關專門職業人員行為準則及懲戒之立法使用抽象概念者,茍其意義非難以理解,且為受規範者所得預見,並可經由司法審查加以確認,即不得謂與前揭原則相違。

行百里者半九十】評論

(B)手段與目的間需具有實質關聯性 不當連結禁止原則

這又何苦】評論

大法官釋字 第432號:法律明確性之要求,非僅指法律文義具體詳盡之體例而言,立法者於立法定制時,仍得衡酌法律所規範生活事實之複雜性及適用於個案之妥當性,從立法上適當運用不確定法律概念或概括條款而為相應之規定。有關專門職業人員行為準則及懲戒之立法使用抽象概念者,茍(D)其意義非難以理解,且為(A)受規範者所得預見,並(C)可經由司法審查加以確認,即不得謂與前揭原則相違。(B) 不當連結禁止原則:手段與目的間需具有實質關聯性#感恩摩友#這是一篇友情的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