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l596673】評論
民法第798條:果實自落於鄰地者,視為屬於鄰地所有人。但鄰地為公用地者,不在此限。但書所講表示果實落在公用地,還是屬於原土地所有人所有。
【寂寞行星】評論
落在鄰地→鄰地所有人落在公用地→種植果樹土地所有人B 甲承租乙之土地種植果樹,樹上結實累累,該樹上果實屬於何人所有? (A)甲 (B)乙 (C)甲乙分別共有 (D)甲乙公同共有 未分離果實視為土地成分(定著物)→土地所有人所有承租人有採收權,採收後分離果實為甲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