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治小肥肥貓】評論
我國現行訴願與行政訴訟關係中,採訴願前置主義者,限於兩類訴訟:1、行政訴訟法第4條之撤銷訴訟。2、行政訴訟法第5條第1項之怠為處分之訴及同條第2項之拒絕申請之訴(合稱為課予義務訴訟)。除此之外,行政訴訟法第6條之確認訴訟,同法第8條之給付訴訟則均無訴願前置主義之適用,原告得逕向行政法院起訴。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撤銷訴訟、課予義務訴訟採訴訟先行主義
【s98108207】評論
無須經訴願程序:一般給付訴訟 確認訴訟需經訴願程序: 撤銷訴訟 課與義務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