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目標後,專注踏實的實現】評論
釋字第 656 號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一項後段規定:「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所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如屬以判決命加害人公開道歉,而未涉及加害人自我羞辱等損及人性尊嚴之情事者,即未違背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而不牴觸憲法對不表意自由之保障。
【Eason Liu】評論
請問D選項怎麼改呢? 是縱使未涉及加害人自我羞辱,亦非憲法所不許嗎? 謝謝!
【糖衣】評論
縱涉及加害人自 我羞辱,亦非憲法所不許 應該改成縱涉及加害人自 我羞辱,亦憲法所不許因為亦非憲法所不許(雙重否定)=肯定,意思就是憲法許可加害人自我羞辱出題老師玩文字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