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 日本籍的藤戶小姐嫁於中華民國籍的襄吉士,來臺後生下了大建與小建,全家就此定居於臺灣。試根據我國《國籍法》之規定,有關於大建與小建及藤戶小姐三人之國籍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我國為屬地主義,成長於臺灣的大建與小建皆為中華民國籍
(B)我國為屬人主義,因此大建與小建皆擁有中華民國之國籍
(C)我國為屬地主義,藤戶小姐非出生在此,將不可能擁有中華民國籍
(D)我國為屬人主義,因此藤戶小姐永遠都將不可能擁有中華民國籍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22509
統計:A(21),B(25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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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法:第 2 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一、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屬人]二、出生於父或母死亡後,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國國民。[屬人]三、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父母均無可考,或均無國籍者。[屬地]四、歸化者。屬地主義為輔助的原因,就是為了涵蓋國籍法第2條第3項的情形。所以我國皆採用兩種主義,只是屬人[血統]為主,屬地[出生地]為輔助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