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5566】評論
憲增第九條一、省設省政府,置委員九人,其中一人為主席,均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二、省設省諮議會,置省諮議會議員若干人,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jda87326】評論
臺灣省諮議會的法源依據有三:(一)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民國86年7月21日總統令修正公布) 第九條-省、縣地方制度,應包括左列各款,以法律定之,不受憲法相關條款之限制:1.省設省政府,置委員九人,其中一人為主席,均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2.省設諮議會,置諮議會議員若干人,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二)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簡稱「精省條例」)〔民國87年10月28日總統令公布〕第二條-臺灣省政府為行政院派出機關, 臺灣省為非地方自治團體。第二十條-臺灣省議會自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裁撤,其組織規程由行政院廢止之。臺灣省諮議會,置諮議會議員二十一人至 二十九人,由行政院提請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