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下列行政行為,何者屬於一般處分?
(A)對特定集會遊行之核准
(B)警察告發違規攤販
(C)公告變更行車道路為徒步區
(D)受理遺失物之報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82507
統計:A(183),B(121),C(2689),D(54),E(0)

用户評論

Pei-106戶政普考上榜】評論

個人判斷:(A)特定攤販 行政處分(B)告發違規事實行為(此時並未產生任何權利義務變更為利益或不利益)(C)公告變更行車道路為徒步區對物之一般處分 參行程法92條(沒有特別點出哪一條道路變更)(D)受理遺失物報案事實行為(此時並未產生任何權利義務變更為利益或不利益)有錯誤再請通知更正 ,謝謝

bbbkendo】評論

一般處分定義為行政行為決定或措施,相對人雖非特定情況下。除了C選項,其它均可得確定相對人。

Aspen Chiu】評論

行政程序法 第92條 規範對象為特定人: 具體個別處分       (A對特定集會遊行之核准、B警察對攤販、闖紅燈之人開罰單) 規範對象為可得特定之人: 一般處分   (C公告變更行車道路為徒步區、違法集會警察舉牌命令解散)-----可得特定: 依一般性特徵(時間空間關聯)而可以確定++++++++++++++++++++++++++++++++++++++在行政機關所擁有各種行為形式中最普通的一種叫做行政處分。根據行政程序法第九十二條所下的定義,「本法所稱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一般認為,警察開罰單之行為,係屬行政處分。而此種為維持行政上之秩序,達成國家行政之目的,對違反行政上義務者,所科之制裁,稱之為「行政罰」。所以警察開罰單之行為,可稱之為裁罰性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