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漢龍】評論
保險業對於投資運用的收益性、安全性、流動性等有三大原則。其中,安全性原則是指保險企業可運用的資金,除資本金外,主要是各種保險準備金,它們是資產負債表上的負債項目,是保險信用的承擔者。收益性原則是指保險企業在投資運用中,要追求收益最大化,但也要注意風險控制。流動性原則是指保險企業在投資運用中,要注意資金的流動性,以便滿足保險合同的支付需要。我個人認為財產保險公司與人壽保險公司由於契約年期的不同,在投資原則上差異較為顯著的是收益性原則。當然另一種見解是產險業的自留率比較低(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公佈數字),因此受到流動性的風險會比較大。https://www.tii.org.tw/export/sites/tii/actuarial/files/111M1_12_retained_NL_1_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