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ikeacaro】評論
主管機關就偏遠地區學校之組織、人事及運作...
【Chia-hui Yang】評論
(D) 校長任期一任為四年,得連任三次。(2次)
【林小花】評論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10條主管機關就偏遠地區學校之組織、人事及運作,得依下列規定為特別之處理,不受國民教育法及高級中等教育法之限制:
【Li-Shueh Yang】評論
校長任期一任為四年,得連任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