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某學生搭乘公車上學途中遭到陌生人刻意的觸碰而感覺被侵犯。經該學生投訴後獲得警方處理,發現該陌生人為某校教師。按其情節,本案最可能依照下列何種法律程序處理?
(A)性別平等教育法
(B)性騷擾防治法
(C)性別工作平等法
(D)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參考答案

答案:A,B
難度:非常困難0.1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greenday】評論

噗 打臉一堆解答

lain13413】評論

本題被害者為:學生  ;加害者為:某校教師,雖然地點:是在公車上而非學校,本案最可能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處理。性別平等教育法 第2條第7款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七、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指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一方為學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他方為學生者。亦即加害者(實施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為學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被害者:為學生若加害者只是一般路人(而非學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則不適用性平法;原則上適用性騷擾防治法

天竺鼠車車(110中油雇員】評論

出題者自己都搞不清楚法條,還敢來設計考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