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888】評論
(A)地方警察機關預算標準,由地方按各地區情形分別規劃之。由中央按各地區情形分別規劃之(B)警察機關經費不足之補助,不得變更其用途,直轄市、縣(市)議會亦得監督其執行。正確(C)警察機關預算標準,由地方報請內政部核定施行。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核定施行(D)地方警察機關經費不足時,陳請補助之程序,縣(市)由內政部轉請行政院核定。縣(市)由警政署轉請內政部核定
【yamoler Teac】評論
X(A)地方警察機關預算標準,由x地方x...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評論
X(A)地方警察機關預算標準,由x★★☆...
【王傑】評論
警察法第16條:1地方警察機關預算標準,由中央按各該地區情形分別規劃之。2前項警察機關經費,如確屬不足時,得陳請中央補助。警察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本法第十六條地方警察機關預算標準,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核定施行,地方警察機關經費不足時,得陳請補助之程序;直轄市報由內政部轉請行政院核定;縣(市)報由內政部警政署轉請內政部核定。釋字307理由書後段:其所需經費之預算,須依上述標準編列,如確屬不足時,得依同條第二項規定呈請補助,省(直轄市)由中央補助,縣(市)由省補助。地方對於此項補助,雖不得變更其用途,省(直轄市)縣(市)議會仍得依法監督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