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關於行政執行怠金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
(A)怠金和罰鍰都是國家對違反行政義務者所為之制裁,怠金之目的在於促使人民未來履行其義務,本質上並非處罰。
(B)經處以怠金仍不履行其義務,執行機關得連續處以念金,不發生違反「一事不二罰」之原則問題。
(C)指對於依法令令或行政處分,負有金錢給付義務而不為者,依情節處新臺幣5千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怠金。
(D)執行機關於連續處以念金前,仍應依行政執行法之規定以書面限期履行。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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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a8888】評論

(A)怠金和罰鍰都是國家對違反行政義務者所為之制裁,怠金之目的在於促使人民未來履行其義務,本質上並非處罰。正確(B)經處以怠金仍不履行其義務,執行機關得連續處以念金,不發生違反「一事不二罰」之原則問題。正確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30023&flno=31行政執行法 第 31 條I. 經依前條  (行政執行法 第 30 條)  規定處以怠金,仍不履行其義務者,執行機關得連續處以怠金。II. 依前項規定,連續處以怠金前,仍應依第27條之規定以書面限期履行。但法律另有特別規定者,不在此限。(C)指對於依法令令或行政處分,負有金錢給付義務而不為者,依情節處新臺幣5千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怠金。1. 負有行為義務而不為者...

yamoler Teac】評論

X(C)指對於依法令或行政處分,負有X金...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評論

X(C)指對於依法令或行政處分,負有X金...

派派】評論

只有我看成「念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