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888】評論
(A)怠金和罰鍰都是國家對違反行政義務者所為之制裁,怠金之目的在於促使人民未來履行其義務,本質上並非處罰。正確(B)經處以怠金仍不履行其義務,執行機關得連續處以念金,不發生違反「一事不二罰」之原則問題。正確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30023&flno=31行政執行法 第 31 條I. 經依前條 (行政執行法 第 30 條) 規定處以怠金,仍不履行其義務者,執行機關得連續處以怠金。II. 依前項規定,連續處以怠金前,仍應依第27條之規定以書面限期履行。但法律另有特別規定者,不在此限。(C)指對於依法令令或行政處分,負有金錢給付義務而不為者,依情節處新臺幣5千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怠金。1. 負有行為義務而不為者...
【yamoler Teac】評論
X(C)指對於依法令或行政處分,負有X金...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評論
X(C)指對於依法令或行政處分,負有X金...
【派派】評論
只有我看成「念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