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888】評論
(A) 14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於處罰執行完畢後,得責由法定代理人或其他相當之人加以管教者,得以口頭或書面函告之。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67&FLNO=9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9 條I. 左列各款之人之行為,得減輕處罰:一、14歲以上未滿18歲人。二、滿70歲人。三、精神耗弱或瘖啞人。II. 前項第1款之人,於處罰執行完畢後,得責由其法定代理人或其他相當之人加以管教。III. 第1項第3款之人,於處罰執行完畢後,得責由其監護人加以監護;無人監護或不能監護時,得送交療養處所監護或治療。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70&flno=3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 第 3 條依本法...
【yamoler Teac】評論
釐清觀念圖像記憶法:再次→違反同一條→→...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評論
釐清觀念圖像記憶法:再次→違反同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