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茶】評論
金融機構確認客戶身分作業應自行辦★,...
【阿林】評論
銀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範本-第七條銀行確認客戶身分作業應自行辦理,如法令或金管會另有規定銀行得依賴第三方執行辨識及驗證客戶本人身分、代理人身分、實質受益人身分或業務關係之目的及性質時,該依賴第三方之銀行仍應負確認客戶身分之最終責任,並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應能立即取得確認客戶身分所需資訊。二、應採取符合銀行本身需求之措施,確保所依賴之第三方將依銀行之要求,毫不延遲提供確認客戶身分所需之客戶身分資料或其他相關文件影本。三、確認所依賴之第三方受到規範、監督或監控,並有適當措施遵循確認客戶身分及紀錄保存之相關規範。四、確認所依賴之第三方之所在地,其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規範與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所定之標準一致。
【CC】評論
(A) 高風險客戶不得承作……..高風險或具特定高風險因子之客戶,應以加強方式執行驗證(B) 可以委託第三人確認客戶身分……..銀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範本-第七條(C) 建立業務關係之前一定要完成身分驗證……..銀行完成確認客戶身分措施前,不得與該客戶建立業務關係或進行臨時性交易。但符合以下各目情形者,得先取得辨識客戶及實質受益人身分之資料,並於建立業務關係後,再完成驗證(一)洗錢及資恐風險受到有效管理。包括應針對客戶可能利用交易完 成後才驗證身分之情形,採取風險管控措施。 (二)為避免對客戶業務之正常運作造成干擾所必須。 (三)會在合理可行之情形下儘速完成客戶及實質受益人之身分驗證。 如未能在合理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