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下列何者非總統之權限?
(A)公布法律
(B)宣布戒嚴
(C)行使特赦
(D)變更領土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73077
統計:A(58),B(29),C(53),D(5060),E(0)

用户評論

Ashley】評論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民國94年(2005年)6月10日修正)第一條:「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水超人】評論

法規名稱: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英修正日期:民國 94 年 06 月 10 日第 2 總統、副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自中華民國八十五年第九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實施。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應聯名登記,在選票上同列一組圈選,以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選舉權,以法律定之。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與依憲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不適用憲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