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dia】評論
§20
【神山日光Ninko】評論
心無無無 廢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應該不用記吧…。A)基於政策或事實之需要,有增減內容之必要者 ==要留者,才能增減內容。所以是修正,對吧?(B)規定之主管機關或執行機關已裁併或變更者 ===就跟著變更就能用了=俢正。題目沒說裁併後,沒存在的必要==沒存在必要,當然是廢止。(C)機關裁併,有關法規無保留之必要者 ==無保留的必要,當然是當垃圾來丟掉。==廢止。(D)同一事項規定於二以上之法規,無分別存在之必要者 ==無分別存在的必要,就只需要存在一個的意思。所以一個"改掉"留一個,另一個改成準用xxxx…等,統一使用就好了==修正。 如果是新法規出來(二個以上的法規),舊的當然是不能用,沒必要用了就可以丟了=廢止。這題…應該不用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