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據民國97年1月9日修正公布之團體協約法規定,勞動契約所約定的勞動條件,若不同於訂立該契約的雇主及勞工所應適用的團體協約的約定時,有關該不同約定的部分,下列選項何者錯誤?
(A)勞動契約的約定無效
(B)勞動契約的約定,取代團體協約的約定
(C)為該團體協約所容許並且未禁止者,仍為有效
(D)為勞工之利益變更勞動條件,而且該團體協約並未禁止者,仍為有效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77938
統計:A(85),B(241),C(26),D(4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勞工、勞動契約之最大特色,同時,也是判定勞動契約之主要依據

用户評論

【用戶】王明玉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參團體協約法第19條(團體協約的優越性)

【用戶】lain13413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團體協約法  第19條1、團體協約所約定勞動條件,當然為該團體協約所屬雇主及勞工間勞動契約之內容。2、勞動契約異於該團體協約所約定之勞動條件者,其相異部分無效------(A)對;3、無效之部分以團體協約之約定代之。----(B)錯,有關不同約定的部分,團體協約取代勞動契約的約定。4、但異於團體協約之約定,為該團體協約所容許,或為勞工之利益變更勞動條件,而該團體協約並未禁止者,仍為有效。------(C)(D對

【用戶】蔡大芳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依據民國97年1月9日修正公布之團體協約法規定,勞動契約所約定的勞動條件,若不同於訂立該契約的雇主及勞工所應適用的團體協約的約定時,有關該不同約定的部分,下列選項何者錯誤?(A)勞動契約的約定無效(O)團體協約法  第19條團體協約所約定勞動條件,當然為該團體協約所屬雇主及勞工間勞動契約之內容。勞動契約異於該團體協約所約定之勞動條件者,其相異部分無效;無效之部分以團體協約之約定代之。但異於團體協約之約定,為該團體協約所容許或為勞工之利益變更勞動條件,而該團體協約並未禁止者,仍為有效。(B)勞動契約的約定,取代團體協約的約定(X),團體協約的約定,取代勞動契約的約定(C)為該團體協約所容許並且未禁止者,仍為有效(O)(D)為勞工之利益變更勞動條件,而且該團體協約並未禁止者,仍為有效(O)

【用戶】lain13413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團體協約法  第19條1、團體協約所約定勞動條件,當然為該團體協約所屬雇主及勞工間勞動契約之內容。2、勞動契約異於該團體協約所約定之勞動條件者,其相異部分無效------(A)對;3、無效之部分以團體協約之約定代之。----(B)錯,有關不同約定的部分,團體協約取代勞動契約的約定。4、但異於團體協約之約定,為該團體協約所容許,或為勞工之利益變更勞動條件,而該團體協約並未禁止者,仍為有效。------(C)(D對

【用戶】蔡大芳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依據民國97年1月9日修正公布之團體協約法規定,勞動契約所約定的勞動條件,若不同於訂立該契約的雇主及勞工所應適用的團體協約的約定時,有關該不同約定的部分,下列選項何者錯誤?(A)勞動契約的約定無效(O)團體協約法  第19條團體協約所約定勞動條件,當然為該團體協約所屬雇主及勞工間勞動契約之內容。勞動契約異於該團體協約所約定之勞動條件者,其相異部分無效;無效之部分以團體協約之約定代之。但異於團體協約之約定,為該團體協約所容許或為勞工之利益變更勞動條件,而該團體協約並未禁止者,仍為有效。(B)勞動契約的約定,取代團體協約的約定(X),團體協約的約定,取代勞動契約的約定(C)為該團體協約所容許並且未禁止者,仍為有效(O)(D)為勞工之利益變更勞動條件,而且該團體協約並未禁止者,仍為有效(O)

【用戶】GRACE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名  稱★★★★★ ...

【用戶】GRACE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名  稱★★★★★ ...

【用戶】lain13413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團體協約法  第19條1、團體協約所約定勞動條件,當然為該團體協約所屬雇主及勞工間勞動契約之內容。2、勞動契約異於該團體協約所約定之勞動條件者,其相異部分無效------(A)對;3、無效之部分以團體協約之約定代之。----(B)錯,有關不同約定的部分,團體協約取代勞動契約的約定。4、但異於團體協約之約定,為該團體協約所容許,或為勞工之利益變更勞動條件,而該團體協約並未禁止者,仍為有效。------(C)(D對

【用戶】蔡大芳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依據民國97年1月9日修正公布之團體協約法規定,勞動契約所約定的勞動條件,若不同於訂立該契約的雇主及勞工所應適用的團體協約的約定時,有關該不同約定的部分,下列選項何者錯誤?(A)勞動契約的約定無效(O)團體協約法  第19條團體協約所約定勞動條件,當然為該團體協約所屬雇主及勞工間勞動契約之內容。勞動契約異於該團體協約所約定之勞動條件者,其相異部分無效;無效之部分以團體協約之約定代之。但異於團體協約之約定,為該團體協約所容許或為勞工之利益變更勞動條件,而該團體協約並未禁止者,仍為有效。(B)勞動契約的約定,取代團體協約的約定(X),團體協約的約定,取代勞動契約的約定(C)為該團體協約所容許並且未禁止者,仍為有效(O)(D)為勞工之利益變更勞動條件,而且該團體協約並未禁止者,仍為有效(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