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憲法法庭行言詞辯論,須有多少位大法官出席,始得為之?
(A)大法官現有總額四分之一以上出席
(B)大法官現有總額二分之一以上出席
(C)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出席
(D)大法官現有總額四分之三以上出席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44337
統計:A(158),B(553),C(903),D(183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裁量性質之行政規則

用户評論

能把握的只有現在!】評論

憲法法庭之言辯:3/4出席,2/3同意(無言辯1/2同意)解釋憲法:法律牴觸→2/3出席,2/3同意命令牴觸→2/3出席,過半同意統一解釋法律與命令:過半出、過半同

好貓咪】評論

大法官案件審理法項目出席同意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有言辯)3/42/3審理政黨違憲(無言辯)3/41/2大法官會議解釋憲法2/32/3命令牴觸憲法2/31/2統一解釋法令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