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263023】評論
第三條國民小學教職員員額編制如下:
【今年必上】評論
( 民國 106 年 08 月 03 日 修正 )
【Tai Fong Lee】評論
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7 月 06 日)第 3 條國民小學教職員員額編制如下:四、教師:每班至少置教師一.六五人;全校未達九班者,另增置教師一 人。第 4 條國民中學教職員員額編制如下:四、教師:每班至少置教師二.二人,每九班得增置教師一人;全校未達 九班者,得另增置教師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