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依據司法院釋字第 539 號解釋,有關法院庭長之遴選及任免等相關人事行政事項,以下列何者規定為宜?
(A)憲法增修條文
(B)法律
(C)司法院自行發布之規則(行政命令)
(D)考試院所發布之規則(行政命令)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98083
統計:A(535),B(4180),C(2129),D(145),E(0)

用户評論

【用戶】雲海過客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憲法第82條規定:「司法院及各級法院之組織以法律定 之。」為貫徹法院組織之法律保留原則,建立審判獨立之完備司法體制,有關庭長之遴選及任免等相關人事行政事項,仍以本諸維護審判獨立之司法自主性,作通盤規劃,以法律規定為宜,併此指明。

【用戶】易君博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所以A 改成憲法也對嗎?

【用戶】小銀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樓上,不對喔,根據539解釋,要用法律來規定比較適合。憲法不需要規定這麼細緻的人事行政事項啦,人身自由、權力分立等重要事情才需要寫在憲法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