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becca Huang】評論
監察法第8條(彈劾案之提出) 彈劾案經提案委員外之監察委員九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成立後,監察院應即向懲戒機關提出之。彈劾案向懲戒機關提出後,於同一案件如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經審查後,應送懲戒機關併案辦理。
【Ashley】評論
(A)(B)第6條(彈劾案之提議原因) 監察委員對於公務人員認為有違法或失職之行為者,應經二人以上之提議向監察院提彈劾案。(C)第8條(彈劾案之提出) 彈劾案經提案委員外之監察委員九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成立後,監察院應即向懲戒機關提出之。彈劾案向懲戒機關提出後,於同一案件如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經審查後,應送懲戒機關併案辦理。
【106 Police 上榜】評論
(A)彈劾事由為公務人員之違法或失職行為 (B)彈劾案經監察委員 2 人以上之提議,向監察院提出 (C)彈劾案經含提案委員在外之監察委員 9 位以上之審查及決定成立後即得逕向懲戒機關提出之 (D)彈劾案經審查認為不成立,而提案委員有異議時,應將該彈劾案另付其他監察委員 9 人以上審查,為最後 之決定
【準正取(今年一定會考上)】評論
彈劾案經監察委員 2 人以上之提議,向監察院提出 彈劾案經含提案委員在外之監察委員 9 位以上之審查及決定成立後即得逕向懲戒機關提出之(不含提案2人)想忘都忘不了~監察委員2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