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rora】評論
A.撤銷訴訟和課予義務訴訟才有訴願前置主意(參考)B.農會選舉或罷免訴訟及總幹事聘、解任程序,除有關假處分之規定外,準用 " 民事訴訟法 " 之規定(參農會法第49-2條或6F)→既然準用民事訴訟法故由普通法院審理C.正確.收容聲請事件,以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為第一審管轄法院。(參行政訴訟法237-11條第一項)D.依據《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第3條之規定,智慧財產法院管轄之案件有下列幾種:依《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光碟管理條例》、《營業秘密法》、《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植物品種及種苗法》或《公平交易法》所保護之智慧財產權益所生之第一審及第二審民事訴訟事件。因《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至第二百五十五條、第...
【收獲】評論
都鎖起來
【迂瘀】評論
(A)原則上提起撤銷訴訟&課予義務訴訟前要先經訴願程序(訴願前置主義如提起確認訴訟或一般給付訴訟則不用(B)我是偷懶看到選舉訴訟就猜民事(不一定對喔-行訴訟第10(D)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第三條民事訴訟事件---一審二審刑-----不服第一審而上訴或抗告行-----第一審or強制執行事件 (沒有寫到第二審)我覺得是這樣解,有錯幫更正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