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甲於夜間騎自行車行經台北市政府管理之道路時,因視線不良,且路上有大坑洞,導致自行車翻覆,害甲受傷。若甲需提起訴訟請求國家賠償,應向哪一個法院提起?
(A)台北地方法院
(B)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C)台灣高等法院
(D)台北行政法院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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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上岸後將解答全打開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公法事件以民法處理的例外事件國家賠償法
【用戶】嘟比的姊姊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之訴,參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110條:「選舉、罷免訴訟,專屬中央政府 所在地之高等法院管轄。」
【用戶】上岸後將解答全打開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公法事件以民法處理的例外事件國家賠償法
【用戶】嘟比的姊姊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之訴,參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110條:「選舉、罷免訴訟,專屬中央政府 所在地之高等法院管轄。」
【用戶】嘟比的姊姊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之訴,參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110條:「選舉、罷免訴訟,專屬中央政府 所在地之高等法院管轄。」
【用戶】阿摩520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下列公法爭議事件,法律特別規定不屬行政法院審理:政黨違憲解散事件。選舉(罷免)訴訟。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事件。律師懲戒事件。刑事補償事件。國家賠償事件,未提起合併請求損害賠償者。公務員懲戒事件。依法官法所規定之法官、檢察官懲戒案件及法官職務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