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yant】評論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 5 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解釋憲法: 一 中央或地方機關,於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因行使職 權與其他機關之職權,發生適用憲法之爭議,或適用法律與命令發生 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二 人民、法人或政黨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 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牴觸 憲法之疑義者。...
【劉惠珍】評論
[延伸考題]下列何者不得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A)中華民國總統任命司法院大法官之程序有疑義(B)總統府秘書長對於總統府預算的執行有疑義(C)高雄市議會(D)雲林縣答案: B
【侯明忠】評論
政黨聲請解釋,必待訴訟終結? 有这项规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