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dith Ho】評論
憲法第六條: 中華民國國旗定為紅地,左上角青天白日。刑法第160條I:意圖侮辱中華民國而公然損壞 除去或污辱中活民國之國徽 國旗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