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5. 依教育部訂定「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在評議之決定上,除停止評議者外,應自收受申訴書之次日起多少時限內為之?
(A)一個月
(B)二個月
(C)三個月
(D)四個月 [北縣95國小教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68771
統計:A(264),B(51),C(222),D(2),E(0)

用户評論

【用戶】馬自達

【年級】小六上

【評論內容】第 六 章 評議決定 第 19  條 申評會之評議決定,除依第十六條規定停止評議者外,自收受申訴書之次日起,應於三個月內為之;必要時,得予延長,並通知申訴人。延長以一次為限,最長不得逾二個月。

【用戶】馬自達

【年級】小六上

【評論內容】第 25  條 申評會委員應親自出席委員會議,經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始得開議;評議決定應經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其他事項之決議以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用戶】品蘋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馬自達很細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