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1. 在輔導過程中,基於受輔導者的權利與自主決定,心理師通常會提供受輔者 必須知道的資訊並使其做出選擇,此一做法係指下列何者?
(A)溝通特權(privileged communication)
(B)知後同意(informed consent)
(C)價值影響(value influence)
(D)預警責任(duty to warn)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22794
統計:A(428),B(7898),C(366),D(90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教育部補助辦理公私立幼稚園輔導計畫作業原則、McWhirter提出輔導三級制:初級預防→次級預防→三級預防、學校輔導工作之概念

用户評論

Yi Chun】評論

溝通特權則是一法律上的特權。在美國是由州法律所保障,可免除特定的專業(通常是有執照的)人員在法庭上揭露特定的資料(Arthur &Swanson, 1993)。就諮商專業而言,溝通特權主要是涉及當事人的權利。可使其與諮商員所談的資料,不被用於法庭之上(牛格正,民80)。因此,溝通特權的規定,可以為保密的做法提供法律的基礎,不過其最主要的法源是本自憲法保障隱私權的精神。http://www.heart.net.tw/wang/paper-new/paper1996a02.shtml

Yu Ting Tina】評論

價值影響:諮商師應尊重當事人的價值觀,不應強為當事人做任何的決定,或強制其接受諮商師的價值觀。

oxygen-123】評論

預警責任:當事人的行為若對其本人或第三者有嚴重危險時,諮商師有向其合法監護人或第三者預警的責任。知後同意權:實施測驗或評量之前,諮商師應告知當事人測驗與評量的性質、目的及結果的運用,尊重其自主決定權。特權溝通:是一個法律概念,保護案主在破壞隱私承諾的法律程序中,免於被強迫性揭露。換言之,治療師在法庭上可以拒絕回答問題,或拒絕在法庭上引述案主資料。保密和特權溝通都屬於案主的權利。溝通特權的法律概念不適用於團體諮商、婚姻諮商、家庭治療或兒童青少年治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