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⑶丙已於偵查中檢察官訊問時以證人身分具結並作證,丁則已在警詢時為陳述,核與刑事訴訟法第 159 條之 5 第 1 項規定要件不合,第一審適用該條項規定認有證據能力,應屬違法。(1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76955
統計:A(11),B(329),C(12),D(70),E(0)

用户評論

【用戶】Yi Siou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基本權第三人效力是在討論對私人主張基本權的效力問題。由於基本權乃是源自於人民對國家的請求權,因此基本權有所謂的「針對國家性」,但是對基本權的侵害來源有時並不限於國家,私人也有可能侵害他人的基本權;而針對來自其他私人的基本權侵害是否得主張基本權,就是所謂的基本權第三人效力問題。

【用戶】f46791957

【年級】

【評論內容】簡言之,基本權第三人效力是在討論對私人主張基本權的效力問題。由於基本權乃是源自於人民對國家的請求權,因此基本權有所謂的「針對國家性」,但是對基本權的侵害來源有時並不限於國家,私人也有可能侵害他人的基本權;而針對來自其他私人的基本權侵害是否得主張基本權,就是所謂的基本權第三人效力問題。詳細說明,所謂「基本權之第三人效力」理論,主要在探討憲法上有關人民基本權利的規定,在人民與人民之間可否適用?例如:若某公司規定女性員工一旦結婚即須離職,此時該公司的單身女性員工可否援引憲法第7條男女一律平等之規定對抗公司?關於此一問題,學者間有不同意見:否定說:主要認為基本權係用來規範國家與人民之間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