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下列關於法院選任股份有限公司臨時管理人之敘述,何者正確?
(A)若董事會並非不能,而只是不為行使職權,則法院不得選任臨時管理人
(B)除利害關係人外,檢察官亦得聲請法院選任臨時管理人
(C)臨時管理人只能代行董事會職權,不得代行董事長職權
(D)臨時管理人於必要時,得為不利於公司之行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4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a0965729293】評論

第 208-1 條董事會不為或不能行使職★,...

Sunny Cho】評論

公司法第208條之一第一項:董事會(A)不為或不能行使職權,致公司有受損害之虞時,法院因利害關係人或(B)檢察官之聲請,得選任一人以上之臨時管理人,代行(C)董事長及董事會之職權。但(D)不得為不利於公司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