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第 2 項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B)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 10 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C)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D)立法院對於行政院之重要政策不贊同時,得以決議移請行政院變更之。行政院對於立法院之決議,得經總統之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42029
統計:A(142),B(80),C(45),D(768),E(0)
用户評論
【用戶】蔡明儒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第 3 條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 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C)二、(B)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 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 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 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 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 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
【用戶】acs3s54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請問D選項,如何修正?
【用戶】豆皮
【年級】
【評論內容】D選項為憲法第57條第一項第二款,停止適用。故D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