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依票據法規定,票據權利人因遺失票據而提出止付通知後,其應於幾日內向付款人提出已為聲請公示催告之證明?
(A)三日內
(B)五日內
(C)六日內
(D)十日內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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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Po Chang Kuo

【年級】小二下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 18 條票據喪失時,票據權利人得為止付之通知。但應於提出止付通知後五日內,向付款人提出已為聲請公示催告之證明。

【用戶】Elaine

【年級】幼兒園下

【評論內容】第 18 條1.票據喪失時,票據權利人得為止付之通知。但應於提出止付通知後五日內,向付款人提出已為聲請公示催告之證明。2.未依前項但書規定辦理者,止付通知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