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薇萱】評論
第268條 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約定由第三人對於他方為給付者,於第三人不為給付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張峻瑋】評論
契約當事人之一方,約定由第三人對於他方為給付者,於第三人不為給付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sd779166】評論
第三人負擔契約!
【吳欣】評論
請教一下先進們:(A)該契約當事人之一方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是無庸置疑的,但原先那契約是有效?無效?效力未定?若是有效,甲當事人及時付款,乙當事人能否拒絕?若是無效,乙當事人能否要求甲當事人付款而免負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