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 A 股份有限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為 1,000 萬元,該公司去年虧損 120 萬元,但公司歷年來累積之法定盈餘公積有 300 萬元,因股票溢價發行溢收之資本公積有 100 萬元,該公司最多得以多少金額之公積發放現金給股東?
(A)30 萬元
(B)100 萬元
(C)280 萬元
(D)400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33764
統計:A(95),B(517),C(797),D(140),E(0)

用户評論

【用戶】黑咖啡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 239 條

【用戶】搖尾巴高手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法定公積180(不能動)   公積:賺錢 :  300+100-  虧損:虧錢 : 120 -      不能動 : 180--------------------------剩下              100 (發給股東享用)

【用戶】sxz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我覺得這題有問題!!原則§239              只能彌補虧損,其他不得使用例外§241(無虧損情形)  可將法定盈餘公積及下列資本公積發股票或現金  第 239 條  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除填補公司虧損外,不得使用之。但第二百四  十一條規定之情形,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原則:   法定盈餘公積300萬及資本公積100萬,只能補虧損120萬,不得使用   300+100-120=280萬...不得使用  第 241 條  公司無虧損者,得依前條第一項至第三項所定股東會決議之方法,將法定  盈餘公積及下列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  或現金:  一、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  例外:   1.§241須公司...

【用戶】點點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這份考卷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