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 下列何人得聲請交付審判?
(A)被害人
(B)告訴人
(C)告發人
(D)自訴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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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珍珠奶茶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 第 258-1 條告訴人不服前條之駁回處分者,得於接受處分書後十日內委任律師提出理由狀,向該管第一審法院聲請交付審判。
【用戶】རྣམ་རྒྱལ།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B)258-1:I 告訴人不服前條之駁回處分者,得於接受處分書後十日內委任律師提出理由狀,向該管第一審法院聲請交付審判。